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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百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预处理1万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表日期:2021-12-13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泰州市百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市百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预处理1万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预处理1万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泰州市百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建(技改扩建);

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塘许路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使用公司原先租赁的泰州市永诚锌业有限公司合法所有房屋4800平方米,拟对现有的1台(套)回转窑设备进行环保节能改造,将原有生物质燃料改为轻烃燃料,新增光氧装置吸收异味,水浴喷淋、旋风收尘器改造。主要从事再生资源的预处理及利用,舍弃HW17表面处理污泥,调整为处理HW46含镍废物3000/年,HW22HW50废催化剂7000/年,合计10000/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本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烘干废气、稳定轻烃燃烧废气、原料危废贮存区域贮存废气、次生危废贮存区域贮存废气、干燥车间未收集废气和稳定轻烃储罐区废气。

2、废水:改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压滤废水等。

3、固废:本次副产物主要为干化次生危废、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生活垃圾

4、噪声: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主要考虑新增设备卸车泵、配料泵等高噪声设备,噪声源强约90dBA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

烘干废气和稳定轻烃燃烧废气经旋风收尘+布袋除尘+活性炭光氧除味+水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

2、废水

改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压滤废水等,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压滤废水收集后送至回转窑混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

3固废

泰州市百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有一座次生面积为300m2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如干化次生危废、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等由环卫统一清运。

所有固废经过分类后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为各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针对噪声源的不同情况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如采用隔声吸声材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选址符合规划要求;符合生态红线保护相关要求;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不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总量能够在区域实现平衡;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环境风险事故经减缓措施后,处于可接受的水平。项目在公众参与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来访及相关反馈意见。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泰州市百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兰秀

联系电话:18952646860

电子邮箱:/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塘许路北侧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邮等方式,提出意见给建设单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七、网络链接:https://yunpan.360.cn/surl_ykJHJ2MeQnJ (提取码:dcfe)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泰州市百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