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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泰州内河港市区港区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表日期:2022-07-11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内河港市区港区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泰州内河港市区港区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古马干河北岸、明珠大道南侧、小明沟排涝站东侧、引江西路北侧;

占地面积:采用挖入式港池设置,占地面积8640m2

岸线情况:利用港口岸线长度为150m(对应泊位岸线长度480米)岸线位于古马干河河口上游1.3km岸线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9°54'59.98"、北纬32°13'31.22";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1500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0.8%

员工人数:码头定员71人;

工作制度:码头装卸实行3班制,8h/班,年工作日330d

建设内容和规模:利用古马干河150米岸线(对应泊位岸线长度480米),新建163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均按1000吨级预留)的内河港码头,内河码头工程采用挖入式港池布置型式,上部设置全封闭雨棚,内港池两侧岸壁长度为80米,港池总宽度约146米,项目建设完成后码头设计年吞吐量300万吨,其中散装粮食250万吨、袋装粮食50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处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尾气、道路扬尘、装卸粉尘废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洒水抑尘、绿化、车辆采用清洁能源、自然通风、卸船时采用各类密闭措施等方式,无组织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水处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船舶含油废水、船舶生活污水、码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码头生活污水。船舶含油废水、船舶生活污水由海事部门指定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不在码头水域排放;码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码头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依托益海(泰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污水站处理,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废水能够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控制

项目噪声主要产生于桥式起重机固定式起重机轨道式移动吸粮机、带式输送机、牵引车设备,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安装降噪设备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处置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船舶维修废物、船舶自备油水分离器分离废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沉淀池污泥、船舶生活垃圾、码头生活垃圾。船舶维修废物、船舶自备油水分离器分离废油由船舶自行带走,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沉淀池污泥、船舶生活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码头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外排量为“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选址符合规划要求;符合生态红线保护相关要求;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不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总量能够在区域实现平衡;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环境风险事故经减缓措施后,处于可接受的水平。项目在公众参与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来访及相关反馈意见。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燕

联系电话:13338889836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古马干河北岸、明珠大道南侧、小明沟排涝站东侧、引江西路北侧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邮等方式,提出意见给建设单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网络链接:https://yunpan.360.cn/surl_y8gqB7i6daK,提取码:2f7f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