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泰州内河港市区港区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泰州内河港市区港区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古马干河北岸、明珠大道南侧、小明沟排涝站东侧、引江西路北侧;
占地面积:采用挖入式港池设置,占地面积8640m2;
岸线情况:利用港口岸线长度为150m(对应泊位岸线长度480米),岸线位于古马干河河口上游约1.3km,岸线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9°54'59.98"、北纬32°13'31.22";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1500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0.8%;
员工人数:码头定员71人;
工作制度:码头装卸实行3班制,8h/班,年工作日330d;
建设内容和规模:利用古马干河150米岸线(对应泊位岸线长度480米),新建1座6个3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均按1000吨级预留)的内河港码头,内河码头工程采用挖入式港池布置型式,上部设置全封闭雨棚,内港池两侧岸壁长度为80米,港池总宽度约146米,项目建设完成后码头设计年吞吐量300万吨,其中散装粮食250万吨、袋装粮食50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处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尾气、道路扬尘、装卸粉尘废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洒水抑尘、绿化、车辆采用清洁能源、自然通风、卸船时采用各类密闭措施等方式,无组织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水处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船舶含油废水、船舶生活污水、码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码头生活污水。船舶含油废水、船舶生活污水由海事部门指定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不在码头水域排放;码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码头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依托益海(泰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污水站处理,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废水能够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控制
本项目噪声主要产生于桥式起重机、固定式起重机、轨道式移动吸粮机、带式输送机、牵引车等设备,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安装降噪设备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处置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船舶维修废物、船舶自备油水分离器分离废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沉淀池污泥、船舶生活垃圾、码头生活垃圾。船舶维修废物、船舶自备油水分离器分离废油由船舶自行带走,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沉淀池污泥、船舶生活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码头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外排量为“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选址符合规划要求;符合生态红线保护相关要求;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不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总量能够在区域实现平衡;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环境风险事故经减缓措施后,处于可接受的水平。项目在公众参与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来访及相关反馈意见。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燕
联系电话:13338889836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古马干河北岸、明珠大道南侧、小明沟排涝站东侧、引江西路北侧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邮等方式,提出意见给建设单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网络链接:https://yunpan.360.cn/surl_y8gqB7i6daK,提取码:2f7f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