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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惠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阿昔莫司、1000吨氟苯尼考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表日期:2023-03-28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江苏惠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阿昔莫司、1000吨氟苯尼考原料药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0吨阿昔莫司、1000吨氟苯尼考原料药

项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兴园路3

项目投资:10992万元

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一个合成车间二,依托现有发酵车间和合成车间一,拟新增生产和检测设备139台(套);项目建成后产品规模为年产1000吨氟苯尼考、200吨阿昔莫司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惠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兴园路3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515298261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领智路563707

联系人:洪工 电话:025-85698139

邮箱:56944453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同时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内容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工程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件1,公众意见调查表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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