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开拓者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新增处置160000吨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泰兴市新竹科技工业园元丰路江苏开拓者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江苏开拓者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江苏开拓者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泰兴市新竹科技工业园元丰路,公司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新增处置160000吨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处置及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160000吨,形成年产新型导渗及载体材料150000立方的生产能力。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6月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256566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链接:https://yunpan.360.cn/surl_y2ZcpwshXVs (提取码:a5e9)
专家意见及签到表链接:https://yunpan.360.cn/surl_y2Zc4mkfH2A (提取码:e4c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