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调试日期,现将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000吨食品行业污泥项目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年处理1000吨食品行业污泥项目
建设单位: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兴达路西
调试期起止时间: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田建国
联系电话:1380526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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