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兴太平洋液化气有限公司太平洋码头新增物料品种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港路22号;
建设单位:泰兴太平洋液化气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太平洋码头新增物料品种项目(一阶段);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767912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链接:https://www.yunpan.com/surl_ytcY2CprnLw (提取码:8605)
专家意见及签到表链接:https://www.yunpan.com/surl_ytcY25vLQwA (提取码:58ef)